重要注意事项
1. 申请表格可从http://www.ica.gov.sg下载。
2. 申请材料原件在签证窗口审核后会立即返还给申请者。
3.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4.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 别情况决定。
5.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领事馆对此不负责任。
6.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 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 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 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8.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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