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March 2010

携带超额免税酒入境必须走红色通道申报

携带超额免税酒入境必须走红色通道申报

凡是携带超出免税酒类容量限额的入境者,都必须通过红色通道入境申报及缴税,但依然有人企图从绿色通道入境,以为能瞒天过海,省下一笔钱。但一旦被发现,得缴付的罚款将比原有的税费高,得不偿失。

根据关税局最新的数据,该局去年就处理过710起这类案例,这些入境者一般在关卡人员进行检查时,被发现携带超额的免税酒,却未如实申报而交由关税局人员处理。根据关税与消费税法令,违例者可被控上庭,或当场罚款了事,罚款额可高达5000元。

明天起买免税酒 享有更大灵活性
从下月1日开始,抵境我国的公众在购买免税酒时虽然可享有更大的灵活性,不过凡是携带超出容量限额的酒类,还是需要申报及缴税。

入境公众目前可各携带或购买1公升的免税烈酒、葡萄酒和啤酒。由于一公升葡萄酒或啤酒的税额比一公升的烈酒来得低,当局从下月1日起,允许不买烈酒的公众,可买多一公升的免税葡萄酒或啤酒,增加购买免税酒的灵活性。

换句话说,抵境公众下月多了两个选择,即购买两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或两公升啤酒和一公升葡萄酒。值得注意的是,当局在实行上为确保一致与明确性,规定公众若要携带或购买3公升酒类而不想缴税,只能选择烈酒、葡萄酒和啤酒各一公升,或两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或两公升啤酒和一公升葡萄酒。

公众不能自以为只要各酒类的总容量不超过3公升,就一定免税。例如购买1.5公升葡萄酒和1.5公升啤酒的公众,还是需为0.5公升的葡萄酒与0.5公升啤酒缴税。以另一个购买2公升烈酒和1公升葡萄酒的公众为例,他就需为1公升烈酒缴税。

享有免税优惠的条件不变:买者年龄必须是18岁或以上;入境前在新加坡境外逗留至少48个小时;买者不是从马来西亚入境;酒类只能供自己饮用,不供销售。售卖免税酒给他人是违例的,触犯者可被控上庭,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了事。

关税局要提醒公众注意我国的关税条例。根据消费税法令,凡是携带入境的物品,都必须缴付7%消费税。不过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纯旅客”(不持有任何准证者),都能享有消费税回扣优惠,优惠将根据他们离境的时间而定。

以上新闻转载自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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