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 入境我国者须自行承担居家通知住宿费用
(早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入境我国者须自行承担在指定设施履行居家通知的住宿费用。如果在抵新14天内出现冠病症状,也须自行支付住院的医疗费用,但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可获政府津贴,以及动用终身健保或私人保险来支付医药费。
卫生部今晚(10月27日)发文告指出,这是考虑到过去一年离开新加坡的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绝大多数都已返新,而冠病疫情暴发后,自我隔离已经是全球广泛接受的国际旅游条件。
另外,自11月4日起从爱沙尼亚、斐济、芬兰、挪威、日本、韩国、泰国、斯里兰卡和土耳其入境我国者,可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履行14天居家通知。不过,他们在入境前的14天内只能到访上述国家;入境后则必须独自居住,或跟有相同旅游史和居家通知期限的家属同住。
有意在自己住所履行居家通知者,可从11月2日起开始申请。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则必须在入境前,通过安全出行办事处(Safe Travel Office)网站提呈申请,并在入境我国时出示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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